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古城保定,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北京、天津、石家庄三角地带,素有“京几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1994年底,国务院批准原保定地区和保定市合并,组建了新的保定市。保定市统辖各县(市)、区,总面积2.21万平方公里,人口逾千万,是河北省第一大市,在环渤海经济区域中层重要地位。保定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文物大市,有很多历史名胜古迹。如全国十大园林之一的古莲池、全国保存最完整的省级衙署直隶总督署、易县清西陵、长信宫灯的满城汉墓、“华北明珠”白洋淀、定州开元寺塔、冉庄地道战遗址、国家级旅游名胜风景区涞水野三坡等。作为文化名城,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优秀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一大批历史名人,如荆轲、赵匡胤、祖冲之、郦道元、关汉卿等,我国近代第一所陆军军官学校就建在保定市东郊,叶挺、蒋介石等都曾在此就读;这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还曾是义和团活动的重要地区,北方辛亥革命的发祥地,省第一个共产党支部诞生地,《红旗谱》、《小兵张嘎》、《野火春风斗古城》等都记载着保定昨天的辉煌。
保定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