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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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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古城保定,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北京、天津、石家庄三角地带,素有“京几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1994年底,国务院批准原保定地区和保定市合并,组建了新的保定市。保定市统辖各县(市)、区,总面积2.21万平方公里,人口逾千万,是河北省第一大市,在环渤海经济区域中层重要地位。保定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文物大市,有很多历史名胜古迹。如全国十大园林之一的古莲池、全国保存最完整的省级衙署直隶总督署、易县清西陵、长信宫灯的满城汉墓、“华北明珠”白洋淀、定州开元寺塔、冉庄地道战遗址、国家级旅游名胜风景区涞水野三坡等。作为文化名城,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优秀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一大批历史名人,如荆轲、赵匡胤、祖冲之、郦道元、关汉卿等,我国近代第一所陆军军官学校就建在保定市东郊,叶挺、蒋介石等都曾在此就读;这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还曾是义和团活动的重要地区,北方辛亥革命的发祥地,省第一个共产党支部诞生地,《红旗谱》、《小兵张嘎》、《野火春风斗古城》等都记载着保定昨天的辉煌。